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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玲律师 龚玲律师,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,优秀共产党员,甘泉社区基金会法律公益服务项目负责人;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获硕士学位;有着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和诉讼实践。先后获街道优秀党员,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,最美甘泉人等荣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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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龚玲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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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

普陀律师解答合同一方失联怎么办

普陀律师解答合同一方失联怎么办

  合同依法签订,合同成立并生效,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,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。合同签订后,如果负有义务一方失联,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,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属于违约,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,比如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,要求对方返还原物、赔偿损失等。如果享有权利一方失联,导致合同义务方找不到义务履行的对象,可以考虑采用提存等方式履行合同。提存,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,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。

  根据合同法规定,债权人下落不明,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,可以将标的物提存。或者双务合同中,因对方消失可能导致义务履行后自己的权利却无法实现,可以行使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等,甚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满足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。

合同一方失联怎么办

  二、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

  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,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。

 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:

  1、合同标的已灭失;

  2、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;

  3、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;

  4、合同无效等情形。

  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,必须消灭,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,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。

  相关法律规定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
  第一百零一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难以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:

  (一)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

  (二)债权人下落不明;

  (三)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;

  (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

  第一百零二条:标的物提存后,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,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、监护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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