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玲律师,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,优秀共产党员,甘泉社区基金会法律公益服务项目负责人;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,获硕士学位;有着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和诉讼实践。先后获街道优秀党员,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,最美甘泉人等荣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龚玲律师
手机号码:13621829091
邮箱地址:1113144061@qq.com
执业机构:上海君学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弄B座1115室
卖方最容易被骗的是佣金,服务费。而买房者最容易被骗的是定金!
很多购房者在购房最初都是热忱十足,信心十足,准备不顾一起要买下某某房屋,还支付了定金,签下了订购意向书!但是过不多久,就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购买,或是主观意愿改变,或是客观上由于国家限购,而自己属于限购方或者贷款不被批准等等原因,必须要放弃购买。
但是,很遗憾,深谙此道的中介方,哪里能让买房者轻易放弃交易,白花花的银子赚不到呢?
于是乎,在一开始,就通过各种策略诱导买房者签订一份意向购买书。书曰:于某日前支付定金5万,如果因自己原因不愿签订“房屋预售合同”,则定金没收!
这里的风险非常大,不仅仅是不能要回定金的问题,最大的风险在于,此时的订购意向书与购房合同没有实质关系,真正的房屋出售合同,有什么条款,有哪些不利于自己的约定?这些关键条款都不清楚的条件下,就“无知无畏”地签了购房意向书,此后的发展可说是步步惊心了。
后面的发展,则完全在中介方的掌握中,无论以任何理由不签订购房合同,都将没收定金。
更有甚至,除了作为房款一部分的定金被没收外,尚还有一笔服务费!
该服务费依据何在?中介与开发商达成一致,借助了第三方服务平台,例如“团购网”,”聚划算"这样的处于异地城市的服务平台,以优惠信息吸引购房者,要求购房者支付5万的服务费,则可以在房款上予以大于5万的优惠折扣,同时也规定,一旦签订了购房意向书,则不再退还服务费!
这样的策略不能说不高明,实在太高明了!首先,交易还没有成功,就支付了中介费5万;其次,还没有看到购房合同,就预先支付了定金,该定金却被一份尚未知晓风险的合同给绑架!
买房越来越令人不放心了,有什么样的办法避免吗?答案没有绝对。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签订书面协议代替口头承诺;而签订书面协议前请务必考虑清楚是否购买,是否有资格购买?违约责任如何?
如果实在不放心,只有请精通此业的律师去陪购了。些许的律师服务费之于几万、几百万的房款,应该是利大于弊的简单选择题。
【2015年5月 龚玲律师】
编辑于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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